第71节(1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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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温妈妈拉着温粟粟的手问个不停,其实这些温粟粟在信里面都跟她说过了,可是女儿回来了,她还是想问。
  温茜茜那边条件不好,没有通电话,所以温粟粟是寄信过去的,现在温茜茜应该也已经收到了信。
  温茜茜收到信之后,赶紧跟他们知青点的所有人读分享了喜悦,又去了一趟供销社,她所在的公社很穷,这供销社里面也没什么好东西,她看着买了不少,拿回去分给大家。
  又来来回回的看了好几遍妹妹写给她的信,温茜茜这才小心翼翼地将信都叠好,放进了她专门用来放信的抽屉里。这里面,有家里给她写的信,有温粟粟写的,还有……她喜欢的那个人写的信。
  她抽出一张信纸,打算写信。
  先是写给温粟粟的回信,再然后又写了一封,收件人的名字是——穆思星。
  作者有话要说:  哇哦,原小说男主出现了
  ☆、72
  温粟粟和谢志毅虽说都在清华大学, 但是两人的专业不同,所以平时见面的机会倒也不多。
  这个学习机会,是他们从几千、几万人当中拿到的, 既然来了, 肯定要好好学习。而温粟粟因为读过大学的原因,一来就领先班上同学一大截, 每次考试都能够得到第一名。
  不过短短一个学期的工夫,她已经被学校的老教授注意到了。
  老教授得知她以前只是读过卫校而已, 竟然就能懂这么多的知识, 直接将她调到了他所在的实验室,让她以后一边上学, 一边跟着他做实验。
  大学当中,不乏有毕业之后就留在学校的, 那些人都是十分优秀的。而温粟粟这种还没读够一个学期,就被学校最严格的教授选中, 让她进自己实验室的,更是独一个!
  温粟粟很快成了清华的风云人物。
  不过温粟粟没把这些放在心上, 她每天三点一线,教室, 实验室, 回家陪陪爸妈,然后再给霍温南打电话。
  两人分别三四个月, 但感情如旧,霍温南还给她寄了一些陈月芬他们准备的土特产,以及大家的合照。
  板凳和大柱、二柱又长高了许多。照片里,陈月芬的脖子上戴着她送的那根丝带,徐月红戴着发夹, 他们面对着镜头,都真诚地笑着。
  温粟粟收到之后,买了个相框,将照片放进相框,就摆放在她的桌子上。她每天都能看到,每次一看到大家,心情都变得更好了。
  时间过得很快,在这段充实的校园生活当中,温粟粟学会了很多,得到了老教授喜爱的同时,终于迎来了寒假。
  只不过她放寒假的时候,兵团还没有放假。
  兵团的假期很少,而且是轮休制的,不可能大家都回家过年,兵团没人管了。现在兵团开设了农场,大家比起之前更加忙了,不过上头给团里的指标也多了,听说明年还会有新知青过来。
  霍温南今年可以回家过年,只不过得等到过年那几天才能回家。
  倒是温茜茜,向公社请了假,早早的就回来了。平时温茜茜在公社表现优异,她是公社的知青当中学问最高的,在公社开了扫盲班,做了不少的实事。所以她请个假过来,大家也没什么好说的。
  温粟粟在兵团受欢迎,温茜茜在他们公社也照样受欢迎。走的时候,公社里的好几个婶子、大姑娘媳妇儿的,都拉着她的手说舍不得。
  温粟粟在接到了温茜茜的来信之后,算准了时间,去了火车站接她。
  姐妹两个快一年不见了,温茜茜一下了车,就看到了温粟粟:“粟粟!”
  两人相拥在一起,温茜茜问道:“怎么样,学习怎么样了?听说你去了实验室,我真是高兴坏了,真不愧是我妹妹,就是有出息!”
  温粟粟挽着温茜茜的手臂,看着她姐,叹了口气:“姐姐晒黑了……”
  “这有什么,就是晒黑了一点而已,不要紧的。在我们这群知青中间,流传着一句话,那就是,滚一身泥巴,炼一颗红心,磨一手老茧!粟粟,你看看我手上的茧子,怎么样?”温茜茜将手伸过来。
  温粟粟看着原本白白嫩嫩的手上,果真长了不少老茧,眼睛有些发红。当初她姐姐,其实是因为她才去下乡的…… ↑返回顶部↑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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